一、工程概况
1、拟建徐州市第二地面水厂工程位于铜山区毛庄村东,距北侧房亭河约700m,距南侧丘陵山区约1500m,场地地形相对开阔,场地内地表高程34.46~39.53m,总体上由北向南呈缓坡状抬高。工程场地现状多为农田,场地内树木林立,乡间小路纵横。
工程构筑物采用抗拔锚杆辅助抗浮。
2、本工程重要性等级
第二地面水厂市政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复杂程度为简单,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为三级;岩土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岩土条件复杂程度等级为三级;市政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拟建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环境类别为二类b。
3、工程地质资料
根据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及第二地面水厂工程第二地面水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场地土层结构相对简单,土层分布相对稳定,其中A层为人工堆填土,第①层为第四系全新统地层,工程性质一般;第⑤、⑥、第⑪层为上更新统老黏土地层,土质相对较硬,工程性质好;第⑫层为震旦纪史家组岩层,工程性质好。
二、检测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2、《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2:2005
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DGJ32/TJ 142-2012
4、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设计图纸等
三、检测方法及目的
采用锚杆验收试验检测抗拔锚杆的抗拔承载力,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四、检测数量
根据《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2:2005规定及设计要求,验收试验的锚杆数量不得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3根。
徐州市第二地面水厂工程各构筑物抗拔锚杆设计参数及检测数量见表1:
表1 徐州市第二地面水厂工程锚杆验收试验检测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锚杆杆体规格 |
钻孔直径(mm) |
锚杆长度(m) |
锚固材料 |
轴向拉力
设计值(kN) |
总数(根) |
检测数量(根) |
1 |
叠沉池(AB) |
2 28/HRB400 |
200 |
/ |
M30水泥砂浆 |
200 |
564 |
29 |
1 |
叠沉池(CD) |
2 28/HRB400 |
200 |
/ |
M30水泥砂浆 |
200 |
564 |
29 |
2 |
排水池 |
1 28/HRB400 |
200 |
/ |
M30水泥砂浆 |
150 |
144 |
8 |
3 |
排泥池 |
1 28/HRB400 |
200 |
/ |
M30水泥砂浆 |
100 |
120 |
6 |
所检锚杆桩位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确定。
五、检测流程
5.1 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在锚杆试验检测前,应做好以下几项:
委托方应联系设计方、监理方及施工方等方面,根据工程情况及施工情况确定试验桩位;提供抗浮锚杆结构图并标明受检锚杆所在位置,提供受检锚杆的施工记录和受检锚杆附件的地质资料,填写工程概况表、锚杆试验检测桩位选取确认书及其他所需资料。
指派一名现场管理人员协助现场检测方的检测工作,并与检测方保持24h即时联络,以便及时协商处理检测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规程及设计要求在水泥砂浆注浆28d后进行锚杆试验。
5.2 检测设备
本次试验采用穿心油压千斤顶(最大加载能力100吨)加卸载,采用承压板式反力装置,利用位移传感器测量位移,压力传感器测定压力。试验所用的仪器、仪表均经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试验装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1 锚杆试验装置示意图
5.3 检测方法
本次试验,最大试验荷载取锚杆轴向拉力设计值的1.5倍,采用维持荷载法,逐级加载。加载、卸载等级和持荷时间见表2:
表2 锚杆验收试验的加荷等级和持荷时间
项目名称
Nt(kN)
荷载分级(Nt)
持荷时间(min) |
5 |
5 |
5 |
5 |
5 |
5 |
10 |
— |
— |
0.10 |
0.50 |
0.75 |
1.00 |
1.20 |
1.33 |
1.50 |
0.10 |
1.00 |
叠沉池(AB) |
200 |
20.0 |
100.0 |
150.0 |
200.0 |
240.0 |
266.0 |
300.0 |
20.0 |
200.0 |
叠沉池(CD) |
200 |
20.0 |
100.0 |
150.0 |
200.0 |
240.0 |
266.0 |
300.0 |
20.0 |
200.0 |
排水池 |
150 |
15.0 |
75.0 |
112.5 |
150.0 |
180.0 |
199.5 |
225.0 |
15.0 |
150.0 |
排泥池 |
100 |
10.0 |
50.0 |
75.0 |
100.0 |
120.0 |
133.0 |
150.0 |
10.0 |
100.0 |
1、加载、卸载
(1) 加载应分级进行,每级荷载施加后在0、1、5和10min各记录一次锚头位移值;
(2) 最后一级荷载维持时,如在1~10min内锚头位移增量超过1.0mm,应再维持50min,并在15、20、25、30、45和60min时记录锚头位移值;
(3) 加荷至最大试验荷载,待位移稳定后即卸载至0.1Nt,然后加载至设计值Nt锁定,各记录一次锚头位移值;
(4)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且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2、试验终止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一时,可终止试验:
(1)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荷载无法维持稳定;
(2)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锚杆杆体被拔断。
六、成果整理及资料提交
1、对实测位移值进行分析并绘制荷载-位移(P-S)曲线(图2),评价锚杆抗拔承载力。
图2 锚杆验收试验荷载-位移(P-S)曲线
2、野外检测结束后3天内提供检测结果,正式检测报告按业主要求进行汇总提交。
3、检测成果报告内容包括:
(1) 受检锚杆检测概况: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锚杆规格,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 工程地质概况:地质条件描述;
(3) 测试仪器、原理、方法及检测过程叙述;
(4) 检测数量及检测锚杆位置示意图;
(5) 受检锚杆的检测数据、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6)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七、安全保证措施
1、现场检测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完成。
2、现场检测时戴好安全帽,注意四周和脚下情况,以免受伤。
3、工作场地在基坑边,要随时注意基坑边的情况,如有问题排除后再工作。八、检测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处理
1、检测时如发生仪器、传感器损坏时,应立即更换坏的仪器、传感器,并重新进行检测。
2、如现场检测环境受到温湿度、电压波动、电磁干扰和振动冲击等外界因素影响而不能满足仪器使用要求时,应及时终止检测;针对干扰源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直至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3、现场检测时,如发现测试数据异常,应分析原因,看是否误操作、仪器设备有无故障、现场是否具备检测条件等。排除引起测试数据异常的原因后重新检测。
九、现场检测工作标准
1、检测人员应按商定时间及时到达检测现场,按时开展检测工作。
2、检测人员进入检测现场应统一穿着工作服,根据要求佩带安全帽。
3、现场检测工作开始前,检测人员应主动邀请客户或客户代表见证监督检测过程。现场工作结束,检测人员应主动邀请客户或客户代表,书面确认检测工作量和对检测工作质量进行书面评价。
4、检测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检测工作,在检测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时填写检测原始记录。
5、检测人员须礼貌待人,耐心向客户解释关于检测技术和服务的各种问题,正确对待受检单位的不同意见和申诉,做到严肃、公正、热情、耐心。
6、检测人员不得接受受检单位的各种馈赠或收受贿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大吃大喝、公款娱乐或提出非分要求;不得弄虚作假、涂改检测数据;不准参与受检单位、施工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或收取各种“服务费”。
7、现场工作结束,检测人员应在对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提交检测结果通知单。
十、技术措施
1、保证本检测项目组所有检测人员均持有经江苏省建设厅盖章确认相应检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确保所有仪器设备均在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的有效期内开展检测工作。
3、原始记录信息量丰富,确保能够再现检测过程。
4、严格执行现行检测标准和规范,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客户提供科学、准确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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